金人社发〔2017〕100号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不断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6年培训科目:《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
内容简介: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在新的形势下,培养造就宏大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已经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成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二、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方式
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提高培训质量,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市人社局特举办一期骨干培训班,邀请省上专家授课,骨干培训班参训人员由各单位、企业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负责本单位人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参加(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课程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
骨干培训班结束后,全员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市建筑联合会组织全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培训后自行组织考试,并统计考试成绩。
四、培训时间
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骨干培训班定于2017年3月25日至26日进行,全员学习培训集中在4月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并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保证培训质量。
五、培训地点
金昌市金川总校第一高级中学学术报告厅。
六、培训总结
(一)培训总结
各单位在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培训工作总结、培训人员成绩(含电子版)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或不报的事业单位将不予验证继续教育证书。
(二)证书验证
县、区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于2017年5月份集中办理,由县、区人社局按培训人员名单分单位收齐继续教育证书,到市人社局统一进行验证,不办理逾期或由个人交来的证书验证。
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于2017年6月份集中办理,由各事业单位负责继续教育的工作人员收齐本单位继续证书后,单位开具介绍信并附培训人员名单,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验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一安排,抽出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学习、培训等相关事宜。接到本通知后,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迅速统计、汇总、填报《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骨干培训人员名单》(附件2),于2017年3月21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不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待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后再确定等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此文件下发后,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转发至下属事业单位。
联系人:何中山 8332846
附件:1、金昌市2016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骨干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骨干培训人员名单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